2014年2月22日

辞呈


即使还没找到新的工作,也觉得已经是时候了,我终于再鼓起勇气,在星期一时向公司交白信封提出了辞呈。

在这外坡生活工作三年之多了,回家是我一心一意的主要理由,再也看不到前景也是我要离开这家公司的理由,但后者我不曾也不敢透露给上司和老板知道。

提出辞呈后,老板召见面谈了,整个过程进行得好快,前后不到15分钟,老板最后是同意让我离开走人。也如我预料之中,老板并没有说过一句挽留的话!!当然,即使他说出那样的要求,我依然还是坚决要离开;只是如果只是做个模样询列提出挽留都没有,这也是我大大吃惊的事!!这也是我第一次遇着这样的事情。

我觉得我这一次的辞呈也是合时了,我想到时我只有舍不得好同事和合作已久的客户了,毕竟大家已经相处了三年半之多的时间。。。感情和默契都在的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